章程
一、定名:北京市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
二、宗旨:团结北京市文学艺术工作者、在建设人民首都的总方针下,开展文艺普及工作,在普及的基础上提高,建设民族的、科学的、人民大众的文艺。
三、任务:
1、组织全市文学艺术工作者,参加与指导文艺普及工作。
2、发动与组织表现新民主主义的现实的北京文艺创作活动。
3、研究与改革各种旧文学艺术,推陈出新。
四、会员:
1、资格:
甲、凡出席北京市首届文代大会之代表为当然会员。
乙、凡本市文学艺术工作者,在业务上有相当成就,赞成本会章程,经会员二人介绍,常务理事会通过,得为本会会员。
2、权利:
甲、有选举权,被选举权。
乙、对本会一切决议与工作有批评建议之权。
丙、有参加本会举办一切文艺活动之优先权。
3、义务:
甲、遵守会章。
乙、执行决议。
丙、报告工作。
丁、缴纳会费。
4、退会:
甲、本会会员有退会自由。
乙、本会会员有违反本会会章、破坏本会工作者,根据情况经理事会通过,分别予以劝告、警告或取消会籍等处分。
五、组织:
1、每年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一次。大会任务为:
甲、检讨及计划工作。
乙、订定或修正章程。
丙、改选理事会。
2、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为最高权利机关。
3、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若干人,组成理事会,处理本会会务,任期为一年。
4、由理事会选举主席1人,副主席3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人,领导会中工作。
5、理事会设下列各部室:
甲、秘书室:设秘书主任1人,干事若干人,管理总务、人事、财务等工作。
乙、组织联络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若干人,干事若干人,负责组织联络工作。
丙、创作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若干人,干事若干人,发动与组织创作。
丁、研究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若干人,干事若干人,负责资料研究、整理工作。
戊、编辑出版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若干人,干事若干人,负责编辑出版工作。
六、本章程经本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施行,如有未妥善处,得于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修正之。
理事会名单 |
主 席:老 舍 副主席:梅兰芳 李伯钊 赵树理 常务理事名单:(25人)(按繁体字姓氏笔画为序) 丁 里 王亚平 王松声 田 间 田 汉 老 舍 老志诚 李伯钊 李广田 佘世光 金紫光 周巍峙 祖田工 洪 深 胡 蛮 马 可 连阔如 梅兰芳 张梦庚 杨振声 凤 子 赵树理 欧阳予倩 卢 肃 戴爱莲 理事名单:(45人) 老 舍 王亚平 梅兰芳 李伯钊 赵树理 欧阳予倩 连阔如 张梦庚 凤 子 端木蕻良 新凤霞 老志诚 苗培时 田 汉 李广田 胡 蛮 曹宝禄 候宝林 戴爱莲 徐悲鸿 尚小云 程砚秋 焦菊隐 田 间 王松声 罗常培 叶盛章 王瑶卿 杨振声 洪 深 周巍峙 马 可 马少波 金紫光 卢 肃 叶浅予 佘世光 丁 里 张世荣 梁小鸾 阮章竞 蔡若虹 韩世昌 祖田工 李伯康 候补理事名单:(5人)林 庚 田 方 蔡金波 金 山 马 烽 秘书长: 王亚平 副秘书长: 王松声 秘书室主任:张梦庚 组织部部长:李广田 副部长: 王松声 连阔如 祖田工 佘世光 创作部部长:赵树理 副部长: 卢 肃 阮章竞 马少波 蔡若虹 戴爱莲 研究部部长:杨振声 副部长: 罗常培 胡 蛮 金紫光 金 山 编辑出版部部长:王亚平 副部长:凤 子 苗培时 端木蕻良 |
理事名单 |
大会主席团名单: 老 舍 欧阳予倩 李伯钊 王亚平 杨振声 连阔如 徐悲鸿 赵树理 凤 子 老志诚 李广田 尚小云 苗培时 胡 蛮 齐白石 俞平伯 罗常培 王瑶卿 闻家驷 张世荣 戴爱莲 焦菊隐 曹宝禄 田 间 周巍峙 端木蕻良 田 方 韩世昌 田 汉 洪 深 黎国荃 白云鹏 萧长华 丁 里 阮章竞 钟敬文 金 山 主席团互推老舍为主席团主席,李伯钊、赵树理为副主席, 王亚平为秘书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