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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区水长城清明诗会征文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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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1-06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歌颂怀柔,抒发广大文艺家爱党、爱祖国、爱家乡的热切情怀,怀柔区宣传文化部门和北京作协将于明年4月举办“锦绣怀柔 华彩会都”2014年清明诗会活动。为进一步扩大活动的影响,在前三届征文的基础上,拓宽征文范围,面向全国征稿。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文内容及体裁

征文以反映怀柔人民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引下,各行各业取得的巨大成就;赞颂优美的自然风光、悠久的人文历史和百姓人家的幸福生活;歌颂赞美怀柔人民迎接APEC国际会议的新气象、新风貌,展示具有鲜明特征的怀柔亮点。

征文体裁为诗歌、散文作品。

二、征文范围

面向全国专业作家(省市级以上作协会员)和业余作者。

三、征集日期

20131215——2014315

四、奖项设置及评奖

(一)专业作家组:散文、诗歌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6名。奖金分别为3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

(二)业余作者组:散文、诗歌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6名。奖金分别为2000元,1000元,500元,200元。

(三)作品评奖

由主办方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奖,颁发奖金和证书。

五、作品要求

1.散文类作品,要求字数在2000字以上。

2.诗歌类作品,限于现代诗、古体诗。

六、投稿方式

均采用电子邮寄方式投稿。

电子邮箱:sccsgj@126.com

联系电话:69631265

来稿请注明“水长城征文”字样,并同时注明征文组别。所有来稿请附作者简介和通讯地址、联系方式。

七、免责说明

获奖作品凡涉及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主办单位使用参赛作品进行公益活动,如登报刊、网络发布和辑录成册(不用于商业出版)等不再另付稿酬。

 

怀柔区2014年清明诗会活动组委会

201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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