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水长城清明诗会征文启事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歌颂怀柔,抒发广大文艺家爱党、爱祖国、爱家乡的热切情怀,怀柔区宣传文化部门和北京作协将于明年4月举办“锦绣怀柔 华彩会都”2014年清明诗会活动。为进一步扩大活动的影响,在前三届征文的基础上,拓宽征文范围,面向全国征稿。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文内容及体裁
征文以反映怀柔人民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引下,各行各业取得的巨大成就;赞颂优美的自然风光、悠久的人文历史和百姓人家的幸福生活;歌颂赞美怀柔人民迎接APEC国际会议的新气象、新风貌,展示具有鲜明特征的怀柔亮点。
征文体裁为诗歌、散文作品。
二、征文范围
面向全国专业作家(省市级以上作协会员)和业余作者。
三、征集日期
2013年12月15日——2014年3月15日
四、奖项设置及评奖
(一)专业作家组:散文、诗歌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6名。奖金分别为3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
(二)业余作者组:散文、诗歌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6名。奖金分别为2000元,1000元,500元,200元。
(三)作品评奖
由主办方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奖,颁发奖金和证书。
五、作品要求
1.散文类作品,要求字数在2000字以上。
2.诗歌类作品,限于现代诗、古体诗。
六、投稿方式
均采用电子邮寄方式投稿。
电子邮箱:sccsgj@126.com
联系电话:69631265
来稿请注明“水长城征文”字样,并同时注明征文组别。所有来稿请附作者简介和通讯地址、联系方式。
七、免责说明
获奖作品凡涉及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主办单位使用参赛作品进行公益活动,如登报刊、网络发布和辑录成册(不用于商业出版)等不再另付稿酬。
怀柔区2014年清明诗会活动组委会
201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