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 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京办发〔2002〕22号)精神,设立 。 是中共北京市委领导的由全市各文艺家协会、各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市属的市属各区(局)、产(行)业文学艺术联合会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家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文艺家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负责对所属各文艺家协会的联络、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各区、县及市属的产业文联的联络、协调、服务和业务指导工作;团结全市文学艺术家和文艺工作者,反映和听取文艺界的情况和意见。
2.组织召开北京市文学艺术界代表大会、理事会和主席团会议。
3.组织团体会员的文艺创作和评论、学术交流、人才培训和调研工作,推动文艺理论研究和评论工作的开展;组织召开全市文联系统的学术研讨会议。
4.负责市文联系统优秀创作、表演等文艺奖项的表彰奖励和推荐工作,推动文学艺术的思想水平和艺术质量的提高。
5.兴办为文艺事业发展服务的文化产业,负责所属文艺报刊社和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所属文化艺术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
6.协同有关部门组织中外文艺界的国际、国内文化交流活动,开展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文化交流。
7.依法维护团体会员的文学艺术家及文艺工作者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8.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级内设6个部室和机关党委(工会、党建工作部)、13个艺术门类协会。
(三)人员构成情况
本级行政编制76人,实际72人;其他聘用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127人,其中:离休5人,退休122人。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13635.42万元,比2021年12985.84万元增加649.58万元,增长5%。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1998.19万元,比2021年12740.32万元减少742.1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初安排了空间改造项目2200万;本年其他资金收入3万元,比2021年0万元增加3万元,原因是将利息收入列入预算;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634.23万元,比2021年245.52万元增加1388.7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中追加空间改造项目1500万元结转到2022年。
(二)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13635.42万元,比2021年12985.84万元增加649.58万元,增长5%。
基本支出预算3785.4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7.76%,比2021年2753.93万元增加1031.54万元,增长37.46%,增长主要原因为:落实国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有关政策,同时将列入原本级事业的离退休人员经费自2022年起列入文联本级。项目支出预算9849.95万元,比2021年10231.91万元减少381.96万元,下降3.73%,减少主要原因是压减项目数量。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22年, 将继续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坚决贯彻落实北京市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任务,努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更加自觉地服务基层,不断丰富和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更加自觉地服务文艺创作和扶持,推动更好更多的优秀作品问世;更加自觉地服务文艺工作者,进一步凝聚智慧和力量、激发文化创造活力;更大力度地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创新创优,逐步建成为首都文艺工作者的温馨和谐之家,团结动员广大艺术家和文艺工作者,进一步推动首都文学艺术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
2022年重点项目:“大戏看北京”文艺创作扶持资金、文联人才培养计划、文艺评论建设、北京影偶艺术周等。
四、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7.66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31.7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预算数148.88万元,比2021年预算99.76万元增加49.12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京台文化交流活动。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国际性文化交流。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数2.38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持平。2022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文联公务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2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16.71万元减少16.71万元,主要原因:未更新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2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14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4.5万元,其他3.4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27.1万元减少0.7万元,主要原因:不再更新购置车辆,同时厉行节约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2年 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81.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375.42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2年 本级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3959.05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2年 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35.97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 本级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80个,占全部预算项目80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8215.73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底, 本级共有车辆12台,共计242.12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单位当年单位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报表
附件: 本级2022年度单位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