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性质、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责
是中共北京市委领导的由全市各文艺家协会、各区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市属的产业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家的桥梁和纽带。
内设6个部室和机关党委(工会)、13个艺术门类协会以及研究部、机关服务中心2个事业单位;下设5个二级预算单位,即 信息中心、北京老舍文学院、北京文学月刊社、北京纪事杂志社以及东方少年杂志社。
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负责对所属各文艺家协会的联络、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各区、县文联及市属的产业文联的联络、协调、服务和业务指导工作;团结全市文学艺术家和文艺工作者,反映和听取文艺界的情况和意见。
2.组织召开北京市文学艺术界代表大会,理事会和主席团会议。
3.组织团体会员文艺创作和评论、学术交流、人才培训和调研工作,推动文艺理论研究和评论工作的开展;组织召开全市文联系统的学术研讨会议。
4.负责市文联系统优秀创作、表演等文艺奖项的表彰奖励和推荐工作、推动文学艺术的思想水平和艺术质量的提高。
5.兴办为文艺事业发展服务的文化产业,负责所属文艺报刊社和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所属文化艺术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
6.协同有关部门组织中外文艺界的国际、国内文化交流活动,开展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文化交流。
7.依法维护团体会员和文学艺术家及文艺工作者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8.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部门行政编制75人,实际66人;事业编制93人,实际65人;聘用人员26人。
离退休人员133人,其中:离休6人,退休127人。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19234.24万元,比2020年20435.63万元减少1201.39万元,下降5.88%。其中:财政拨款17970.93万元,比2020年18683.71万元减少712.79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480.48万元,比2020年0万元增加480.48万元;其他资金782.83万元,比2020年1751.92万元减少969.09万元。
2021年支出预算19234.24万元,比2020年20435.63万元减少1201.39万元,下降5.88%。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154.2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2%,比2020年5850.13万元增加304.1万元,增长5.2%,增加原因为:落实人员正常调资和增加离休费等有关政策,2021年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项目支出预算13080.01万元,比2020年14585.5万元减少1505.49万元,下降10.32%,减少原因为: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减少项目数量和规模。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开展文艺活动经费。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21年, 将继续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坚决贯彻落实北京市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任务,努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更加自觉地服务基层,不断丰富和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更加自觉地服务文艺创作和扶持,推动更好更多的优秀作品问世;更加自觉地服务文艺工作者,进一步凝聚智慧和力量、激发文化创造活力;更大力度地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创新创优,逐步建成为首都文艺工作者的温馨和谐之家,团结动员广大艺术家和文艺工作者,进一步推动首都文学艺术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
2021年重点项目:文学艺术创作扶持计划、文联人才培养计划、北京台湖影偶艺术周、文艺评论建设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 本级和 信息中心、北京老舍文学院、北京文学月刊社3个所属单位。其他单位2021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8.33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66.5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预算数99.7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182.98万元减少83.22万元,主要原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减少出国团组;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国际文化交流合作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4.7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5.29万元减少0.54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2021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文联公务人员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43.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数16.71万元,比2020预算数0万元增加16.71万元,主要原因:更新购置排量达标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27.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14.1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5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4.97万元,其他3.51万元。比2020预算数26.6万元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更新购置一辆公车产生车辆保险、车船购置税等费用。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1年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456.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342.6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87.56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1年 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4087.08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1年 本级行政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06.39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 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61个,占全部预算项目61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2720.43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公开项目绩效目标表项目个数:60个。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14台,277.28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要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