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部门决算

[关闭本页]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03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 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京办发【2002】22号)精神,设立 。 是中共北京市委领导的由全市各文艺家协会、各区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市属的产业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家的桥梁和纽带。 内设6个部室和机关党委(工会)、13个艺术门类协会以及研究部、机关服务中心、老干部活动站3个事业单位;下设5个二级预算单位,即 信息中心、北京老舍文学院、北京文学月刊社、北京纪事杂志社以及东方少年杂志社。

  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文艺家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负责对所属各文艺家协会的联络、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各区、县及市属的产业文联的联络、协调、服务和业务指导工作;团结全市文学艺术家和文艺工作者,反映和听取文艺界的情况和意见。

  2.组织召开北京市文学艺术界代表大会、理事会和主席团会议。

  3.组织团体会员的文艺创作和评论、学术交流、人才培训和调研工作,推动文艺理论研究和评论工作的开展;组织召开全市文联系统的学术研讨会议。

  4.负责市文联系统优秀创作、表演等文艺奖项的表彰奖励和推荐工作,推动文学艺术的思想水平和艺术质量的提高。

  5.兴办为文艺事业发展服务的文化产业,负责所属文艺报刊社和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所属文化艺术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

  6.协同有关部门组织中外文艺界的国际、国内文化交流活动,开展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文化交流。

  7.依法维护团体会员的文学艺术家及文艺工作者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8.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73人,实有人数66人;事业编制93人,实有人数67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0,048.28万元,比上年增加27.98万元,增长0.1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9,131.46万元,比上年增加549.56万元,增长2.9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26.3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6.31%;事业收入237.4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24%;其他收入467.6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45%。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6,513.58万元,比上年减少924.55万元,下降5.3%,其中:基本支出5,695.0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4.49%;项目支出10,818.5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5.51%。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427.97万元,比上年减少136.53万元,下降0.74%。主要原因:使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较上年同期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37.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502.9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454.4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5.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4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19年度决算502.9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65.54万元,下降11.53%。其中:

  “进修及培训”2019年度决算502.9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65.54万元,下降11.53%。主要原因是精简培训活动,严格控制费用标准。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19年度决算15,454.4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663.60万元,下降9.72%。其中:

  “文化和旅游”2019年度决算15,454.4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663.60万元,下降9.72%。主要原因:一是坚持厉行节约,尽可能地压减了一般性支出;二是项目活动有调整,相应支出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年度决算180.4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41万元,减少1.32%。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9年度决算180.4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41万元,减少1.32%。主要原因:坚持厉行节约,离退休人员公共经费支出相应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603.7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 本级和 信息中心、北京老舍文学院、北京文学月刊社3个所属单位。其中: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75.26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14.87万元减少39.6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165.3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82.98万元减少17.6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控制费用标准,精简支出;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俄罗斯开展媒体运作和媒体教育教学经验交流,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赴英国参加艺术节,推介中国传统戏剧,引进外国剧目、赴塞尔维亚、斯洛伐克、阿尔巴尼亚举办演出活动、赴匈牙利、奥地利举办舞蹈、杂技专场文化交流演出活动、赴英国参加境外培训。2019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5个、57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2.9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0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5.29万元减少5.25万元。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转变工作作风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支出。2019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什邡市委宣传部来京洽谈工作。公务接待1批次,公务接待5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9.8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6.6万元减少16.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 2019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9.8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6.6万元减少16.77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改革后,车辆使用频次减少,车辆用油及维修费减少。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29万元,公务用车保险4.06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48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8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703.88万元,比上年增加5.68万元,增加原因:根据国家政策人员经费进行追加调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86.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75.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58.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98.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5.7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14台,277.28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7,509.48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33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29.73%,涉及金额7,606.11万元。从评价结果看,普通程序评价项目1个,涉及金额227.10万元,评价得分86.86分;简易程序评价项目32个,涉及金额7,379.01万元,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11个,评价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21个,评价得分在60-75(含60分)分的0个,评价得分在60分(不含)以下的0个。

  二、第十届北京电视书法大赛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北京电视书法大赛”自2005年创办以来,已成功举办了九届。作为连续性项目,2019年市文联特申请财政资金举办第十届北京电视书法大赛,以大师、大众、大市场为特色风格,凝聚书法力量,培育书法新人,繁荣书法文化。通过大赛营造“培育精品、历练精兵、推出新人”的良好艺术氛围。

  该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主题策划、初赛、复赛、决赛、颁奖典礼及书法论坛等六大主体活动。以为北京挖掘、发现、储备更多优秀书法人才为主旨,弘扬和传承传统中国文化搭建的文化艺术平台。通过大赛的举办力求将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承继民族精粹,为北京发现、培养艺术人才,把大赛打造成首都文化发展靓丽名片。评出一、二、三等奖,决赛评出金、银、铜、优秀奖,及优秀组织奖、园丁奖、耆英奖、文化交流使者奖。

  (二)评价结论

  该项目通过大赛营造“培育精品、历练精兵、推出新人”的良好艺术氛围。对传播民族文化、展示书法魅力,推出时代新人,推动书法艺术的普及与提高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在决策方面、管理方面和绩效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

  经专家评议,该项目综合得分86.86分,其中项目决策13.42分,项目管理27.68分,项目绩效45.76分,绩效评定结论为“良好”。

  (三)存在问题

  1、决策方面

  (1)绩效目标设定科学性有待加强。部分绩效指标没有可衡量性,如产出质量指标没有细化量化活动质量衡量标准。受众群体满意度设定99%,未明确服务满意度对象,合理性不足。

  (2)项目的立项科学性不足,项目虽有可行性研究报告,但缺少专家论证意见,未见单位相关会议决策资料、内部预算安排的相关资料或三重一大等相关会议资料等;

  (3)项目前期调研论证有待进一步深入,特别是现实需求层面的调研与论证不够充分,对社会需求的分析不够深入。

  2、管理方面

  (1)预算编制的细化性及合理性不足。

  (2)项目的预算与实际执行难以匹配,项目预算中有印刷费、劳务费、会议费等,项目预算执行全部以委托业务费进行支出。

  (3)项目验收环节不够规范,未按照合同委托的事项进行逐项验收。

  (4)未见活动质量控制文件,如未制定验收方案及验收标准文件,缺乏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资料,项目的过程管理及执行监管力度尚存在不足。

  (5)项目相关作品的评审条件不明确,缺少相应的遴选标准。

  (6)项目的实施进度与预期进度相比均存在滞后。

  3、绩效方面

  (1)项目实施思路与方式有待进一步优化。此类比赛不完全具有公益性特征,带有一定的市场化色彩,应当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支持。

  (2)项目绩效成果的延伸应用不够,在青少年群体中的组织宣传和推广未形成稳定清晰的机制,项目传播效果有待进一步加强。

  (3)项目绩效支撑材料不足,难以全面体现项目的效益情况。

  (4)未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不利于工作的进一步完善。

  (四)建议

  1、决策方面

  (1)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结合项目内容,细化量化绩效指标,使绩效指标可考可控。

  (2)对项目的未来发展要有更清晰的规划和策划,完善前期论证,形成特色品牌。

  (3)结合多年实施经验,深入开展项目事前调研论证,特别是全面了解社会需求,根据社会需求优化项目实施内容与方式

  2、管理方面

  (1)科学编制预算,加强预算管理,加大项目预算的审核力度。

  (2)项目的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难以匹配。

  (3)规范项目的验收环节,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完成验收事项

  (4)加强对项目资金和委托服务方执行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以及财政资金绩效的充分发挥。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执行过程的监督和验收方案。

  (5)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评审标准,明确作品评审细则。

  (6)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督促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

  3、绩效方面

  (1)可与更多的媒体渠道、产品开发和销售类企业合作,丰富项目的传播和转化渠道。

  (2)探索可持续性的成本分担方式,积极引入社会资本,鼓励多方分担,财政支出尽量以比例配套或缺口补助的形式支出

  (3)重视绩效资料的收集、分析、整理,全面反映项目效益情况。

  (4)重视满意度调查信息收集、分析,完善项目的满意度调查工作,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及项目完成后及时开展满意度调查,结合服务对象的反馈意见,有针对性的提高服务水平。

  4、其他建议

  (1)多与教委、教育机构沟通联系合作,从学校的教育组织管理入手,将青少年书法普及和教育形成稳定的机制。

  (2)探索新模式,发挥带动引导作用,架设书法家与教育系统联系桥梁,与学校合作,发挥北京书法家协会的专家群体的作用,将项目可持续影响扩大,探索更加丰富多彩的项目实施形式,进一步吸引社会关注度,打造文化品牌和影响力。

  三、2019电视精品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9电视精品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 2019年度部门决算附表


 


文艺家协会

联系电话:(010)66048572 电子邮箱:beijingwenlianwang@126.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95号 邮编:100031
版权所有: © 2013-2020 未经授权严禁复制或镜像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