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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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 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京办发【2002】22号)精神,设立 。 是中共北京市委领导的由全市各文艺家协会、各区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市属的产业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家的桥梁和纽带。 内设6个部室和机关党委(工会)、12个艺术门类协会以及研究部、老干部活动站2个事业单位;下设6个二级预算单位,即 机关服务中心、 信息中心、北京文学月刊社、北京纪事杂志社、东方少年杂志社以及北京老舍文学院。
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文艺家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负责对所属各文艺家协会的联络、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各区、县及市属的产业文联的联络、协调、服务和业务指导工作;团结全市文学艺术家和文艺工作者,反映和听取文艺界的情况和意见。
2.组织召开北京市文学艺术界代表大会、理事会和主席团会议。
3.组织团体会员的文艺创作和评论、学术交流、人才培训和调研工作,推动文艺理论研究和评论工作的开展;组织召开全市文联系统的学术研讨会议。
4.负责市文联系统优秀创作、表演等文艺奖项的表彰奖励和推荐工作,推动文学艺术的思想水平和艺术质量的提高。
5.兴办为文艺事业发展服务的文化产业,负责所属文艺报刊社和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所属文化艺术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
6.协同有关部门组织中外文艺界的国际、国内文化交流活动,开展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文化交流。
7.依法维护团体会员的文学艺术家及文艺工作者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8.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73人,实有人数68人;事业编制96人,实有人数68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0,020.30万元,比上年增加2,896.74万元,增长16.92%。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8,581.90万元,比上年增加2,751.18万元,增长17.3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312.9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55%;事业收入250.4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35%;其他收入18.4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7,438.13万元,比上年增加2,366.60万元,增长15.70%,其中:基本支出5,177.1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9.69%;项目支出12,260.9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0.31%。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564.50万元,比上年增加2,577.26万元,增长16.12%。主要原因:为贯彻落实国家文化发展政策,落实北京市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任务,提升文学艺术创作能力和水准,增加了“一城三带”系列文化活动及文学艺术创作的扶持力度。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93.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329.9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9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750.8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7.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4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18年度决算329.9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93.24万元,下降36.93%。其中:
“进修及培训”2018年度决算329.9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193.24万元,下降36.93%。主要原因:我单位所属老舍文学院因为培训方案调整,项目经费结余。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18年度决算16,750.8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746.81万元,下降4.27%。其中:
“文化”2018年度决算16,750.8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746.81万元,下降4.27%。主要原因:一是坚持厉行节约,尽可能地压减了一般性支出;二是涉及政府采购项目依据中标金额压减。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度决算112.4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29万元,增加5.9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8年度决算112.4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29万元,增加5.93%。主要原因:规范统发离休人员离休工资有补发调整。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994.8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 本级和 信息中心、北京老舍文学院、北京文学月刊社3个所属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08.05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16.57万元减少108.5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98.0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83.00万元减少84.92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控制费用标准,精简支出;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德国、奥地利参加柏林中德文化节开幕式并进行曲艺专场演出活动、赴日本举办中日水墨画邀请展并进行文化交流活动、赴捷克举办多彩北京摄影展,进行文化交流活动、赴俄罗斯参加舞台艺术编导创作人才高级研修班。2018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4个、25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3.92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5.57万元减少5.57万元。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转变工作作风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9.9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28.00万元减少18.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0.00万元,2018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9.9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28.00万元减少18.02万元,主要原因: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后,部分车辆封存,减少车辆使用频次。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5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80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2.63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5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698.20万元,比上年减少2.90万元,减少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 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30.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761.0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81.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4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275.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0.14%。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18,017.76万元,其中:汽车17辆,363.85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0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7,056.94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党的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机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根据实际需要,把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41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43.62%,涉及金额2,519.90万元。从评价结果来看,普通程序评价项目1个,涉及金额280.00万元,评价得分86.38;简易程序评价项目40个,涉及金额2,239.90万元,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项目1个、评价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34个、评价得分在60-75分(含60分)的5个。
二、2018 北京(台湖)影偶艺术周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为响应北京市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台湖演艺小镇的工作指示精神,北京市文联、北京戏剧家协会(以下简称“北京剧协”)共同策划了“2018北京(台湖)影偶艺术周”活动,活动旨在推动皮影木偶艺术的传承与发展,以中国精神,世界眼光,整合北京与全国影偶艺术资源,搭建国际影偶艺术文化平台,打造具有国际文化影响力的文化品牌,为建设北京文化中心做出重要贡献。
(二)评价结论
通过“2018 北京(台湖)影偶艺术周”项目的开展,有效的搭建了一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影偶艺术文化平台,不仅促进了传统影偶艺术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也扩展了北京作为全国文化中心的影响力。但该项目在决策、管理和绩效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提高。经专家评议,“2018 北京(台湖)影偶艺术周”项目综合得分86.38分,其中项目决策12.31 分,项目管理26.19 分,项目绩效47.88 分。绩效评定结论为“良好”。
(三)存在问题
1.项目绩效目标表内容未完全体现项目支出内容及效果,指标填报内容细化、量化、可考核程度不高。
2.该项目缺少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管记录,如“往来类沟通记录、相关会议纪要”等。
3.项目实施完毕后,北京剧协未组织相关人员对该项目开展验收工作。
4.项目绩效成果归集不够完整,项目执行过程性资料及实施效果性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5.未对满意度调查结果进行汇总整理和分析,不利于项目的进一步提升和完善。
(四)建议
1.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认识,提升绩效管理的水平,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目标,细化、量化绩效指标。
2.加强对服务供应商的监管,注重对监管资料的汇集及留存,保证项目的有效实施。
3.提高项目精细化水平,加强风险防控意识,做好制度安排;并依照合同内容、服务方案对服务供应商应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工作。
4.重视项目绩效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分析,加强对财政资金投入所产生的绩效成果汇集及留存工作,全面呈现绩效成果。
5.要重视满意度调查工作,加强对满意度调查结果的汇总整理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