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节目征集要求
(一)节目征集类别
1.剧情类节目包括网络电影(含网络微电影)、网络动画片等;非剧情类节目包括网络纪录片、专业类节目(栏目)等。
2.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创作并播出,与此次活动的主题相契合的网络原创节目均可参与。
(二)参评范围
1.网络原创视听作品:专门用于互联网播出的各类网络原创视听作品;
2.网络首播视听作品:在互联网上首播且首播后三个月内未在电视、电影等其他传播平台上播出的视听作品;
3.往届优秀作品,不再具有参评资格。
(三)参评材料要求
1.报送单位需提交完整的《第五届“创意在北京——北京网络视听节目创新与人物推优”活动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及《版权承诺书》电子版各1份(申报表见附件1,版权承诺书见附件2)。
2.参选作品需提供可访问观看的网络链接。
二、作品报送方式
(一)各报送单位根据上述要求填写申报表及作品链接发送到指定邮箱;
(二)各报送单位提交参评作品的截止日期是2019年8月31日;
(三)作品请送至:北京佳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宏业路9号院5号CDD创意港嘉悦广场5号楼1809,电话010-80259860,电子邮箱:chuangyizbj2019@163.com,邮编:100162。
三、参评须知
(一)本次参选申报主体应为北京视协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业分会所属的会员单位,以及获得网络视听制作或播出资质的在京企业、单位。
(二)参选申报作品应为不包括新闻类在内的自制原创(含合作、购买等)的网络电影、网络剧、网络动漫、纪录片(专题片)、网络视听节目(栏目)、融合媒体创新作品、网络音频、网络短视频等。
(三)参选申报作品应是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在北京(含腾讯网)持证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和多媒体同步播出)平台播出的网络作品。
(四)申报参选企业、单位及贡献人物在近五年内无因严重违法遭受处罚的情况。
(五)优秀贡献人物申报,主要指优秀作品的主创人员,其作品和事迹以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的主要作品业绩为评判依据。曾经获得贡献人物奖励超过三年者可以再次申报参评。贡献人物申报须报送1部年度代表作品,所报送作品可以是网站、机构申报的作品类参评作品,也可以是参评作品类评选之外的作品,评判标准统一。平台、机构、个人均可申报贡献人物及优秀作品。
(六)参选作品必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具有思想性和艺术感染力及网络传播影响,创新成果获得业内人士及受众的广泛认同。
(七)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健康向上,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八)申报平台、企业及个人要确保参选作品版权归属清晰,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参选作品必须提供可以公开可访问的网络链接,付费点播内容需提供相关账号。所有作品链接须有效,如因链接错误造成评委会无法浏览,评委会有权取消作品的参评资格。
(十)申报参选的系列作品、网络剧、片、栏目等作品应提供不少于3集(期)剧集、作品、节目。
(十一)送评材料填写时要完整清晰,按照推优项要求进行填报,一个作品只可申报一个作品项,“新中国成立70周年”特别策划以及优秀人物为选报项,各申报对象可根据自身情况申报。
(十二)申报表格文件名应严格按照“创意在北京-作品名-申报企业/个人”的格式命名,并发送至组委会指定的邮箱地址;参选作品运营指标须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评委会有权取消该作品的评选资格。
(十三)参评融合创新类的作品必须是网台等共同策划、制作、联动播出、互动并且有一定传播力影响力的节目或者栏目。仅单纯将电视台、电台的节目在网站上播放或者网站节目在电视台、电台上播放的作品则不在参评范围。
(十四)本次推优活动不对参选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十五)本次活动将推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保持创新力、以质取胜的优秀网络视听作品和优秀主创,对优秀作品贡献人物给与必要奖励,优先考虑其出席活动的总结表彰大会,其优秀创意新作将在北京市文联“网络视听作品创新培优扶持计划”中优先考虑予以创作资金扶持,以进一步促进和激励北京网络视听企业的创新创优动力。
四、作品征集范围与要求
凡是在北京市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文化创意团队(具有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或者播出资质的企业、单位)均可按照征集通知要求自愿申报、送评。
参选作品为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在持证平台上线播出的原创网络电影、网络剧、网络节目(栏目,包括短音视频)、网络动漫、网络纪录片以及相关主创人员。
优秀贡献人物主要是优秀作品主创团队成员,其作品和事迹以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的实践和主要业绩为评判依据。
注:对于参加北京市文联“网络视听作品与人物培优计划”并已经上线播出的作品,可以直接参与本次推优活动。曾经获得贡献人物三年以上的主创人才可以再次申报。
附件:1、创意在北京-推优申报表
2、版权承诺书
北京电视艺术家协会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