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六届北京国际标准舞大赛的通知

[关闭本页] 来源:北京舞蹈家协会      发布时间:2016-09-06

  北京国际标准舞大赛是2003年由北京市文联创办的融专业性和群众性于一体的国标舞赛事活动,每两年一届,深受国标舞专业人士和广大群众喜爱,已形成北京乃至全国的品牌赛事。国标舞大赛为北京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对北京加快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16年第六届北京国际标准舞大赛,由海淀区承办。

  海淀区是全国著名的教育科技大区,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目前,区委区政府正在加快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举办第六届北京国际标准舞大赛,将为核心区建设和“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插上艺术的翅膀,为提升核心区品质,增强魅力海淀注入了艺术催化剂,同时极大地丰富和活跃了全市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现将举办第六届北京国际标准舞大赛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第六届北京国际标准舞大赛

  二、比赛时间

  2016年10月30日

  三、比赛地点

  北京体育大学体育综合馆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北京舞蹈家协会

       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委员会

       北京市海淀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北京市15个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执行单位:北京市海淀舞蹈家协会

  支持单位:北京舞蹈学院

       北京体育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舞蹈学院

       中央电视台

       北京电视台

  为确保大赛顺利进行,由主办、承办和执行单位联合组成大赛组委会,赛事的组织工作在组委会领导下进行,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后勤部、安保部等机构。

  五、组委会成员:

  主 任 沈 强  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

      于 军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副书记、区长

      陈维亚 北京舞蹈家协会主席

  副主任 张光一  党组副书记、驻会副主席

      陈名杰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王卫明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委 员 李成福 中国舞蹈家协会理事
          北京舞蹈家协会副秘书长

      陈 静 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委员会主任

      苗 地 北京市海淀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

      王言敏 北京市海淀区新闻中心主任

      叶宏奇 北京市海淀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

      崔 靖 北京市海淀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秘书长

      刘 震 北京舞蹈学院青年舞团团长
          海淀舞蹈家协会主席

      徐 颃 北京舞蹈学院研究生处处长
          海淀舞蹈家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 

      宋国武 北京体育大学场馆管理处处长

      韩美玲 北京舞蹈学院国际标准舞系主任

      马鸿韬 北京体育大学体育艺术系系主任

      陈淑民 北京舞蹈学院国际标准舞系教研室主任

      杨 敏 中央民族大学舞蹈学院副院长

      邹 阳 北京舞蹈学院国际标准舞系副主任

      孙 冰 北京市海淀舞蹈家协会副秘书长 

      王玉玺 北京市顺义区文联副主席
          顺义区舞蹈家协会主席 

      杨 华 北京舞蹈家协会理事

      雷宜华 北京市海淀舞蹈家协会副主席

      王英华 北京市海淀舞蹈家协会理事

      凌晓鹏 北京市海淀舞蹈家协会理事

  北京市东城、西城、朝阳、丰台、石景山、昌平、怀柔、门头沟、大兴、通州、顺义、房山、延庆、平谷、密云15区文联主席

  六、评判机构:

  本次大赛将根据报名和比赛分组情况制定详细的评判标准和评判规则,由组委会聘请国内外舞蹈界的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次大赛的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会设评审长两名,评审员若干名。

  为了维护比赛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赛事公开、公平、公正,组委会将设置仲裁委员会并确定两名仲裁主任,聘请公证人员对大赛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

  七、评判标准:

  1.基本技术的运用

  2.舞种特征的诠释

  3.音乐韵律的表现

  4.舞蹈编排的优劣

  5.临场发挥的效果

  八、组别设置:

  十六区组

十六区组

 

  专业院校组

 

专业院校组1

专业院校组2

  九、比赛程序:

  1、比赛分开幕式、初赛、复赛、半决赛、决赛、颁奖、闭幕式。

  2、16区以各区舞蹈家协会为单位各自选拔推荐,产(行)业文联组由各产(行)业文联为单位选拔推荐.

  十、奖项设置:

  十六区、产(行)业文联代表队奖励各组别比赛前6名,1、2、3名颁发单奖杯、双证书、双补贴,4、5、6名颁发双证书、双补贴。专业院校代表队A组、21岁以下组比赛取前6名,1、2、3名颁发单奖杯、双证书、双补贴,4、5、6名颁发双证书、双补贴;其余组别比赛取前6名,1、2、3名颁发单奖杯、双证书,4、5、6名颁发双证书。所有参赛单位均颁发优秀组织奖牌。

  十一、报名办法及要求: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0月10日前。

  2.参赛选手须到各区舞蹈家协会报名,由各区舞协统一报大赛组委会报名组(海淀区文联办公室)。组委会不接受个人报名。

  3.报名选手要求身体健康,适合此项运动。

  4.报名表需提供参赛选手的身份证复印件以甄别资格。

  5.按国际惯例,专业院校不得参加业余组比赛,高组别选手不得参加低组别比赛。

  6.每名选手只能上场1次。每对选手只允许报一个组别、不得篡组,如被发现取消比赛成绩。

  7.参赛选手不得伪造年龄证明、不得冒名顶替参赛,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8.组委会统一办理参赛选手当日比赛期间场地内人身意外保险,如有心脏病等重大疾病或身体不适者禁止参加比赛。如因参赛选手个人身体不适而发生意外责任,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

  9.联系人及电话:

  雷老师 13301290963 

  王老师 15901193163

  凌老师 18688880127

  孙老师 18811185195

  报名邮箱:haidianwuxie@163.com

  报名期间:(周一至周五) 9:30——11:30
              14:30——16:30 

  十二、注意事项:

  1.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形式的报名费用; 

  2.组委会提前为参赛选手购买比赛当天(比赛场馆内)人身意外伤害险。

  3.请各区、各产(行)业协会选派优秀选手参赛。

  4.各单位在活动组织过程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并对参赛选手进行安全教育,以保证整个活动顺利进行。

  5.主办方拥有本次活动音像制品的广播、电视播放权、及音像制品表演范围内的使用、出版或发行权。在相关非营利性公益活动中有权无偿使用比赛作品视频资料,不再支付稿酬。

  6.为了保证大赛的顺利进行,各区文联和产(行)业文联需安排专人领队,各领队请于2016年10月16日上午9:00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领队会。

  7.本竞赛规程的补充、修改、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如有变更或未尽事宜,请及时关注大赛公告或补充通知。关注北京市文联官方网站最新公告。

 

第六届北京国际标准舞大赛组委会
2016年9月1日


  (附:第六届北京国际标准舞大赛参赛选手报名表)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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