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简历】
刘守安,1949年7月生,山东省东明县人。毕业于山东大学中文系。现为首都师范大学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校学术学位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艺术博士点通讯评委,国家社科基金评委,北京市社科规划办艺术学科评委,北京市第十届社科优秀成果艺术学科评委,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华全国美学学会会员,北京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兼教育委员会主任,北京书法院副院长。
【文艺成就】
曾任中国书法家协会“建国六十年书法论文选”编委,《当代书法论文选·书法史卷》(1949-2009)执行主编(荣宝斋出版社2010年出版),参与北京市社科规划项目《书法与中国文化》,主持北京市教委规划项目《学书津梁》丛书(均已通过鉴定并出版),主编《全彩中国书法艺术史》(2002,10月,宁夏人民出版社)《国宝大典·传世画藏》(第一副总编),主编《大学生艺术素质教育拓展丛书》(共12册,2003年已出版)。在《文学评论》《中国文化研究》《社会科学战线》《文史哲》《中国人民大学学报》《文艺理论研究》《社会科学探索》《书法研究》《中国书法》《书法世界》等学术期刊发表文学、书法研究文章数十篇。论文《姚鼐的文章论》、《方苞生平与思想探微》、《论刘大櫆的诗歌》、《论钱谦益对明代文学的评价与总结》等在核心刊物上发表。参加主编的《美学概论》获山东社科二等奖,主编的《齐文化研究论文选》获山东优秀图书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