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集体学习时关于国际传播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北京市广电局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最新要求,结合行业发展实际情况和正在制订的视听国际传播专项政策,我局对《北京市提升广播电视网络视听业国际传播力奖励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市提升广播电视网络视听业国际传播力奖励扶持专项资金评审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完善。
上述两个办法已经2022年第3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