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发展改革的宏伟蓝图和行动指南
——四论学习贯彻《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

[关闭本页] 来源:中国文化报      发布时间:2017-03-07

    《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正式公布,是我国文化发展改革中的一件大事,对“十三五”时期的文化发展改革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认真总结了“十二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的主要成绩,同时不回避存在的问题,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的统一,并深刻分析了“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面临的发展环境。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确定了“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的目标和主要指标,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

    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的目标:到2020年,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国家文化软实力进一步提高。中国梦的引领凝聚作用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文化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文学艺术繁荣发展,无愧于民族、无愧于时代的文艺精品不断涌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基本形成,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更加完善,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对外文化交流体系逐步建立,中华文化影响力持续扩大。国家文化安全得到有效维护。区域文化发展格局更加优化,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

    配合发展目标,规划还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指标。如明确提出, “十三五”期间,重点推出50部左右体现时代文化成就、代表国家文化形象的舞台艺术优秀作品。实现名家传戏1000人次,扶持100部舞台艺术剧本创作。国家艺术基金立项资助项目达到4000项;到“十三五”期末,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设施建设基本达标,基本实现每个行政村(社区)都建有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贫困地区县县有流动文化车;全国人均拥有公共图书馆(含分馆)藏量达到1册,全国公共图书馆年流通人次达到8亿,文化馆(站)年服务人次达到8亿,博物馆年服务人次达到8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有保管机构的“四有”工作完成率达到100%,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重大文物保护工程合格率达到100%;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开展研修研习培训达到10万人次;“十三五”期间,以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为目标,支持实施一批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培育一批集聚功能和辐射作用明显的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打造3至5个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的重点文化产业展会;到“十三五”期末,基于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的文化市场信用信息数据库涵盖全国90%以上的文化市场经营主体,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在全国区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用率达到95%以上;海外中国文化中心总数达到50个。规划指标体系的设计具体、明确,既具有战略性、指导性,又体现出刚性特征,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规划体现了很强的先导性,显示出国家在今后一个时期内文化发展改革的思路和政策导向,提出的目标和指标准确把握了当前文化发展改革的现实条件,遵循了文化发展改革的趋势与规律,为文化在新的起点上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方向和依据。在保障目标落实的主要措施上,则突出了政策支持与引导,以及各相关文化艺术重点工程之间的相互支持、配合,并且从文化改革、发展、管理、服务等多个方面为规划的科学实施与有效落实提供了全面的、有力的保障。

    规划为“十三五”时期的文化发展改革制定了“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反映了中国国情和时代特点,符合文化发展规律,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提出的未来五年文化发展改革目标任务和指标体系,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为社会所广泛关注。实现这些目标,既是人民群众的期盼,更是政府部门的责任。随着这些目标、任务的不断有效推进和最终实现,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水平必将得到进一步的改善、提升。

    有了这样一个指导文化发展改革实践的宏伟蓝图和行动指南,我们的文化发展改革一定会少走弯路,一定会在科学、可持续发展之路上不断取得新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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