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忆》:迟到三十年的那束光(阎连科)
《失忆》命定在中国不会有热闹的广泛和群呼的读者,但它给东方(中国)写作带来的启示性意义,将会在日后渐显而明白,一如浩瀚的戈壁中那束遥远的光,终会被更多的人看见和发现。
■阎连科
如果,1987年写就的《失忆》(世纪文睿出版,2012年10月)是在上世纪的80年代末或90年代初来到中国,那么它的作者埃斯普马克也许早已在中国暴得大名,就如同当年的博尔赫斯、马尔克斯和之后的昆德拉等一样,因其叙述的别样,让中国的读者、作家、批评家对其敬若神明。
如果,那部有七卷之多的《失忆的年代》(《失忆》为《失忆的年代》系列长篇之第一卷)的作者不是瑞典的谢尔·埃斯普马克,或者说,埃斯普马克不是1988年至2004年诺贝尔文学奖的评委会主席,直到今天卸任之后,还担任着那个奖的终审评委,那么,《失忆》即便今天来到中国,也理应受到读者、作家和批评家温暖的光照与阅读、议论和彼此品评的爱戴。可惜,中国和诺奖那种一头热的关系太过久远与敏感,因此,如同埃斯普马克的身份会吸引一些读者和媒体的眼球一样,这个身份也正在阻隔着他的作品进一步的传播和阅读。因为他是诺奖的评委,我们就偏偏不去读他;因为他是诺奖的评委,也就不便读后的好坏谈说了。这种文学传播的逆反,在中国是最为正常的一件事情。
我是在所谓世界末日的最后一夜,读完了埃斯普马克的《失忆》,之后掩卷静默,不仅感慨《失忆》和中国式写作的截然、大相径庭到南辕北辙,也因此感慨,《失忆》走进中国生不逢时的淡寒之运,让许多读者错失了品尝他国异味之美的小说佳肴。“原来,小说也是可以这样写的!”马尔克斯在读完卡夫卡的《变形记》之后,茅塞顿开的拍案感悟,正可以当做我们今天阅读《失忆》后集中、精准的感受表达。
《失忆》的译者万之(陈迈平)先生在《译者后记》中说道:“对我来说,形式的意识是区别小说家优劣的关键。小说不仅在于你写什么,也在于你用什么方式来写,后者甚至更为重要。”把这话延伸下去,《失忆》的不凡恰恰就在这儿,它不仅为整个西方文学提供了一种有别于其他叙述的叙述,而当它成为中文走进中国时,在中国文学叙述的背景上,它以全新的、整合而完整的形式为我们提供了西方“心绪”写作与中国(东方)“事绪”写作彼此对照、镜射的完全不同的写作方法。
仅仅以中国文学为例,自古至今,从曹雪芹到现代的鲁迅,所有的小说叙述都是以“说事”、“写事”为主要的叙述方法,由事而人,有事而心,无论多么深刻的思想、复杂的人物和绝妙无上的境界,都是通过“事”和“事物”来表现。然而,《失忆》却是恰然的相反。如果可以把我们(中国式)写作的形式意识用“事绪意识”来说,那么,《失忆》的形式意识,正可以用“心绪意识”来概括。事绪叙述是中国的、东方的,也是整个19世纪世界文学的。而心绪叙述则是西方的、现代的、20世纪和为人的存在与文学创造不懈追求的那些不一样的作家们。
《失忆》是一部真正没有故事、舍弃情节的小说。如果硬要去抽丝剥茧地说出《失忆》的内容来,那就是小说中几乎是唯一着墨存在的人物,因为失去了记忆,而开始了有张有弛、富于节奏而又绵延不绝的心绪的叙述。他为了找到那个在记忆中丢失的“我”,几乎是开始了侦破式的记忆的追踪、盘查、分析和辨别。一张照片、一本护照、一页旧纸上的字迹和戏票上的印痕,都会成“我在寻找我”的证据和可能,可结果却是我又愈发找不到我了。这构成了《失忆》这部长篇全部的叙述和写作创造的径道。这样只在写作中叙述人的心情、心意、心境、心灵的心绪小说,在我们看来,简直就是写作的自杀与冒险。但是,《失忆》却那么轻松地完成了这一切。且《失忆》作为小说的妙处,在于当它承载了哲学上对“我是谁”的追问时,却因了小说全部描写着一个“寻找我自己”的失忆者的心绪,而使小说充满了人心、人性和人的心境的温度和湿润,使小说成了“新的小说”,而非简单的哲学思想的思考与传递。
《失忆》命定在中国不会有热闹的广泛和群呼的读者,但它给东方(中国)写作带来的启示性意义,将会在日后渐显而明白,一如浩瀚的戈壁中那束遥远的光,终会被更多的人看见和发现。因此间,那光也将会照亮如我一样更多的写作者脚下行程伴带的模糊和犹豫。
阎连科 中国当代重要作家之一。曾先后获第一、第二届鲁迅文学奖,第三届老舍文学奖和其他国内外文学奖项20余次。其作品被译为日、韩、法、英、德、意大利、荷兰、西班牙、葡萄牙、塞尔维亚、蒙古等10余种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