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作协关于开展第十届北京市文学艺术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第十届北京市文学艺术奖评选工作已于即日开始。根据市文联相关通知要求,现将文学作品方面申报、评选的内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自觉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聚焦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使命任务,评选推出一批讴歌新时代、反映新成就、代表首都文化形象的优秀作品,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二、评奖范围及参评条件
(一)评奖范围
1.本届北京市文学艺术奖文学作品:长中短篇小说、报告文学、纪实文学、儿童文学、诗歌、散文、网络文学等。
2.本届北京市文学艺术奖参评作品的时间要求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出版的新作品。
(二)参评条件
文学作品应同时符合以下参评条件:
1.市属出版单位以及从事文学创作生产的文化科技企业发表、出版或北京作家协会会员创作并发表的文学作品,如为图书需能够代表北京市参加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
2.具有较高的思想、艺术水平,并且在制作、装帧、印刷上达到较高的水平和质量,具有较大的发行量,在读者中产生较大社会反响,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三、申报要求
纸质材料:文学作品的样书样刊样稿的复印件或相关材料及作品申报表(见附件1,请使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均一式十三份,邮寄至市委宣传部出版处即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6号市委东二门快递柜。(联系人:孙曼,55569070、15600695811)。
电子材料:电子版汇总表(见附件2),请于2023年1月20日前发至邮箱chuban@bjxwcbj.gov.cn,北京作协会员需在邮件主题栏里备注“北京作协会员申报文学艺术奖电子材料”。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27日(正月初六)。
文学作品专项评委会,由市新闻出版局牵头负责(联系人:张瑞江;联系方式:55569065)
四、申报纪律
1.申报作品必须按《评选通知》的要求,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如发现申报作品存在违反评奖要求、虚报材料的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
2.凡发现获奖作品有伪造材料、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者,由市委宣传部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实,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撤销其所获奖项、收回获奖证书及奖牌和奖金。
附件2:北京作协第十届北京市文学艺术奖申报项目汇总表.doc
北京作家协会
202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