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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共筑中国梦”2013北京合唱节合唱比赛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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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8-31

“同心共筑中国梦”

2013北京合唱节

合唱比赛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
北京音乐家协会
北京音乐台

协办单位:北京合唱协会
中音在线

2、比赛的组织工作在“北京合唱节”组委会的领导之下进行。组委会下设比赛办公室,办公室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人,工作人员若干。比赛办公室负责处理比赛期间的日常工作。

组委会办公机构设在北京音乐家协会。北京音乐家协会地址:北京市前门西大街95号;电话:66014741;联系人:赵老师,李老师;

二、评委机构

1、比赛设立评选委员会,由在京的音乐界知名人士组成。包括词曲作家、指挥家、理论家、歌唱家、学者、音乐编辑、多年从事群众音乐文化工作的领(指)导者、优秀合唱团队的团员等;

2、评委的年龄结构以老、中、青结合为原则,最高年龄不超过70周岁,最低不低于30周岁,平均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初赛评委会:主任1人,委员6人;

4、决赛评委会:主任1人,委员6人;

5、评委工作守则:

1)维护比赛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守评委职业道德,保持评委的良好的社会形象;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参赛团体负责,对合唱事业负责;

3)按照由组委会比赛办公室制定的统一的评判标准进行打分(具体见“评判标准”);

三、参赛范围

1.参赛团体为北京市的企事业单位、乡镇团体、街道社区、学校、驻军、武警部队、公安民警、外地务工人员、各地村镇社区、在京工作的外国友人等各类群众性业余合唱团均可报名参赛;

2.职业合唱团体、专业文艺团体声乐演员、艺术院校声乐专业的学生等谢绝参赛。

四、比赛内容

1、参赛作品应体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新北京、美好生活的内容,题材新颖富于时代感,旋律优美健康向上;

2、参赛队伍演唱两首作品,一首为中国作品;

3、为推动新的合唱作品的普及,繁荣中国合唱作品的创作,凡是演唱近五年创作或者改编的合唱作品,在初赛时加0.05分。

五、评判标准

评委将根据以下标准对参赛团队的现场演唱情况进行打分:

a.健康向上,精神饱满;

b.音色统一、音质纯净、吐字清晰;

c.音准、节奏准确;

d.对演唱作品的内容和时代风格把握准确;

e.具有较好的合唱艺术表现能力;

f.对作品进行了生动的艺术处理。

六、评判规则

1.多位评委同时打分,去掉该合唱团的最高得分和最低得分,剩余评委的得分相加并取平均值为该合唱团的演唱得分,演唱平均分取小数点后两位。

2、初赛成绩不带入决赛;

3、初赛时演唱评分最低不低于8.00,最高不高于9.50;决赛时演唱评分最低不低于8.50,最高不高于9.90;

4、各组别得分成绩前若干名的合唱团进入决赛,若有并列,同时进入决赛。

5、若决赛最终得分相同,取决赛演唱平均分确定名次;若决赛演唱得分仍相同,取演唱平均分小数点第三位。

七、比赛分组

北京合唱节比赛将分为三个组别进行比赛,分别是大合唱老年组、大合唱成年组、小合唱组。

1、大合唱老年组:参赛团队的个人年龄为女50岁、男55岁以上(含50岁和55岁);

2、大合唱成年组:参赛团队的个人年龄为18岁以上,年龄上限不做设定;

3、小合唱组:不分年龄,不分混声或童声,可混合编组进行比赛。

4、各合唱团只限报一个组别。

八、比赛要求

1、参赛大合唱老年组、成年组的合唱团人数限定在40—60人(指挥、伴奏除外),参加小合唱组比赛的合唱团人数限定在8—30人(指挥、伴奏除外);

2、报名参加大合唱老年组、成年组比赛的合唱团只能以同一个团队名称报名参赛,不得更换名称重复参赛;

3、演唱曲目必须是二声部以上的歌曲;

4、比赛时均需背谱演唱;

5、每支合唱团参赛演唱的时间限10分钟以内(指歌曲前奏开始到伴奏结束);

6、老年合唱团参赛时请携带身份证,以备抽查;

7、伴奏形式为钢琴或手风琴伴奏,不允许用磁带、CD、电声乐队伴奏;

8、提倡无伴奏演唱,小合唱组允许无指挥。

九、比赛办法

1、比赛分两个阶段:初赛、决赛;

2、进入决赛的团队不少于全部参赛团队的三分之一;

3、初赛、决赛顺序按照抽签方式进行;

4、比赛将采用现场打分不亮分的办法,每场比赛结束后宣布参赛团队的分数;

5、初赛全部结束后随即宣布进入决赛的参赛团队名单,并另安排时间抽签决定比赛顺序。

十、奖项设置

1、各组别将设立演唱金、银、铜奖及优秀奖。进入决赛的团队均可获得演唱金、银、铜奖,未进入决赛的团队平均分在8.5分以上的可获得优秀奖。

2、设立优秀新作品奖三首;

3、设立优秀组织奖五个团队;

4、设立优秀指挥奖、优秀伴奏奖的评选;(在职专业人士除外)

5、组委会将根据比赛情况设立其他单项奖及特别奖;

6、组委会将在颁奖仪式上向获奖合唱团体及个人颁发证书、奖杯和奖牌。

十一、比赛地点、时间

1、比赛时间:
初赛时间:2013年6月15日—6月16日
决赛时间:2013年6月 22日
具体的比赛时间将根据报名团队的数量作必要的调整;

2、比赛地点:
初赛:中国音乐学院国音堂
决赛:中国音乐学院国音堂

十二、合唱节开幕式、闭幕式

1、开幕式:
时间:2013年4月18日14点至16点
地点:北京市少年宫

2、闭幕式:
时间:2013年6月28日 19点30分
地点:中山音乐堂

十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3年4月1日—4月15日,节假日休息
上午10: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

北京音乐家协会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95号北京文联大楼509室
联系电话:66014741
联 系 人:赵老师,李老师

北京合唱协会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金源时代购物中心B1儿童成长天地A8号
联系电话:88895961转209
联 系 人:郑老师,熊老师

十四、监督举报

1、组委会设立群众监督电话,并在比赛宣传品、报刊等媒体上公示,由群众对比赛的公正性进行监督。

2、实行“谁举报,谁举证”的举报原则。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关责任人及参赛团队的评判及比赛资格。

3、组委会举报电话:66014741

十五、其它

1、组委会有权安排比赛团队参加合唱节的展演活动,相关团队应尽力配合。

2、本细则的所有内容对参赛团队具有约束力,需认真遵守执行,若有违反将取消比赛资格。

3、“2013北京合唱节”组委会具有对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


2013北京合唱节组委会
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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