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老舍青年戏剧文学奖评奖章程
第三届老舍青年戏剧文学奖
评奖章程
- 评奖宗旨
为激励和倡导热爱戏剧的青年人积极参与戏剧文学创作,推出剧坛新人新作,举荐和发现青年戏剧文学创作人才,为戏剧创作储备后备力量,在2002年和2005年举办的首届、第二届老舍青年戏剧文学奖的基础上,恢复举办第三届老舍青年戏剧文学奖。
- 主办单位
北京戏剧家协会
新剧本杂志
北京老舍文艺基金会
三、评选标准
1、倡导以“中国梦”为创作主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形式新颖,视角独特。
3、鼓励原创、关注现实。
四、评选范围
1、 第三届老舍青年戏剧文学奖作品征集的时限为2015年2月6日起至2015年9月30日,电子邮件以发送时间为准,邮寄作品以邮戳为准。
- 全国(含港澳台地区)各地45岁以下(含45岁,以作品征集时限为准;合作剧本作者年龄均须按照规定)的专业、业余作者2015年1月以来新创作的未获国家级、省市级奖项,未经公开演出、公开发表的话剧、戏曲剧本(包括小剧场戏剧作品)均可参评。其中话剧剧本2—3万字为宜,戏曲剧本8千—1.2万字为宜。
五、评奖机构
成立组委会。组委会由各主办单位联合组成,负责组织实施评奖工作。
1、成立初评审读小组。
2、成立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
六、评奖程序
1、作品征集
(1)为保证评选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广泛性,作品征集工作除在全国各大媒体上公开发布征稿信息外,同时由新剧本杂志和北京剧协向有关部门和个人发出作品征集通知。
(2)参评作者请随作品一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填写好的报名表格。
(3)改编作品须由参评作者注明出处,并附上原作者同意改编的授权许可。
(4)参评作品电子版请发到laosheqingnian@126.com。注明“第三届老舍青年戏剧文学奖参赛”字样。不收取参赛费用。
(5)咨询电话:(010)84186188-7401,(010)66061369
2、作品评选
(1)初评审读小组从征集作品中推荐出适当数量的作品作为供评委会审读备选的篇目。
(2)作品初评工作于2015年10月15日前完成。
(3)作品复评工作于2015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委会在讨论协商的基础上进行两轮投票决定获奖作品。作品需获得不少于评委总数的2/3的票数方可当选。
(4)奖项揭晓及颁发时间拟定为2015年11月。
(5)主办单位享有获奖作品的发表、出版、代理首演权。
(6)部分获奖作品由主办单位组织剧本朗读,作为颁奖仪式演出。
七、奖项设置
第三届老舍青年戏剧文学奖包括戏曲、话剧两个部分。
1、“优秀剧本奖”2部;
2、“优秀剧本提名奖”4部;
3、“入围奖”6部。
八、表彰和奖励
1、颁发获奖证书;
2、“优秀剧本奖”和“优秀剧本提名奖”获奖作品将由主办方给予一定的创作资助;
3、参评作者将被纳入“新剧本作家库”,参评作品将被纳入杂志剧本库,并优先在新剧本杂志发表;组委会将通过剧本朗读的方式对剧本进行推广;获奖作品由北京演艺集团优先选用;作者优先参加新剧本组织的创作研讨活动。
九、本章程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201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