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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七届北京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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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协会原创
作者:屈绍春
发布时间:2021-01-04

北京戏剧家协会关于开展第七届北京中青年

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北京市属戏剧院团、高校及相关文艺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德艺双馨精神、加强首都文艺队伍思想道德建设、提升文艺队伍职业道德素质、推动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繁荣发展,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文联决定开展第七届北京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目前评选表彰工作已经启动,由我协会负责戏剧类候选人的申报与推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加强文艺队伍思想道德建设和作风建设。评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原则,严格德才条件和推荐程序,体现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切实把成就突出、德艺双馨、业界公认的优秀人才推选出来。通过评选表彰进一步推动首都文艺界思想道德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

  二、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各北京文艺家协会的会员、各区(局)、产(行)业文联所属协会的会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12月1日,即1965年12月1日之后出生)。已获得过“北京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称号的不再作为推荐人选。

  副局级(含)以上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处级领导干部评选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北京市文联在职工作人员不参加评选。

  (二)表彰名额

  此次拟表彰的北京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不超过20名。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

  (三)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践行“爱国、为民、崇德、尚艺”文艺界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高尚的职业操守,社会形象良好,追求德艺双馨。积极投身国家重大活动、重要事件、重点任务,不计名利,做出突出贡献。

  (四)在所在文学艺术领域中有突出艺术成就和特殊贡献,曾获得国际知名奖项、全国性重要文艺奖项、省级(含)以上高层次人才称号等,或受到业界公认,在全市乃至全国范围有较大影响。

        (五)获得正高级职称。

   三、奖励办法

  荣获第七届“北京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称号的文艺工作者将由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联共同签发表彰决定并颁发奖章、证书,获奖人员事迹及作品将通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四、申报材料

    1.《“第七届北京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推荐表》;

    2.经所在单位、协会主席团和各区县(局)、产(行)业文联审定的千字左右的参评人员事迹材料,须以详实可信、充实完整的文字表述体现参评人员的德、艺表现;

    3.参评人员2寸免冠彩照4张、6寸生活照1张;

    4.体现“德”和“艺”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须附原件或复印件)。

     推荐单位要在确定人选后在本单位范围内对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由所在单位推荐的须在《“第七届北京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推荐表》上签署单位意见和公示情况说明,并加盖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公章。

     新文艺工作者申报,须附主席团集体意见并加盖协会公章,并在协会网站上对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须在1月21日前寄送至北京戏剧家协会(信函方式寄送的以邮戳为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北京戏剧家协会电子信箱。电子版推荐表可从北京戏剧家协会官方网站下载。

    联系人:屈绍春    电话:66230169、18601941328

   电子信箱:beijingjuxie@163.com

    地址:西城区前门西大街95号北京戏剧家协会

 

附件:
第七届北京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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