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15届北京舞蹈大赛的通知
各区舞协、在京专业艺术院团、大中专院校、企事业单位、文化馆(宫)、青少年宫(之家)、中小学、幼儿园、街道、社团、驻京部队、武警、公安、中央单位、在京使领馆及文化中心等: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和第十届文代会、第九届作代会精神,为迎接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保障文化民生、文化小康,发现优秀舞蹈创编、表演人才,提高舞蹈创作和表演水平,为首都专业舞者和业余舞者搭建更好的舞蹈艺术交流平台,进一步推动首都舞蹈艺术繁荣发展,让舞蹈艺术发挥出更具时代特色的鲜活魅力。由 主办、北京舞蹈家协会承办、北京天桥剧场协办的第十五届北京舞蹈大赛,拟于2017年7月10日至17日在北京天桥剧场举行,比赛通知如下:
一、大赛背景
北京舞蹈大赛自1987年首届举办以来,每两年一届,已成功举办了14届,“大赛”已发展成为北京文艺类的品牌赛事,在首都舞蹈界及群众心中不可或缺,乃至在全国也享有盛名。北京舞蹈大赛参赛人数多,范围广,舞种全,作品题材丰富多样,在“大赛”的平台上推出了众多驰名中外的编导、表演人才和具有时代风貌的经典作品,为繁荣首都舞蹈艺术做出了重要贡献,为北京成为国际文化中心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参赛作品及范围:
1、2015年以后新创作的作品均可参赛,在国家级及以上的各类比赛中获金奖(作品奖)的作品除外;要求作品主题新颖,内容健康,在作品题材不限的基础上:大力倡导以人民为中心,反映时代精神的新创作品;倡导“中国精神·中国梦”的主题创作作品和纪念建军90周年的新创作品;要求作品情节构思巧妙、手法新颖,融原创性、思想性、观赏性于一体。
2、凡属北京地区的专业艺术院团、大中专院校、企事业单位、文化馆(宫)、青少年宫(之家)、中小学、幼儿园、街道、社团、驻京部队、武警、公安、中央单位、在京使领馆及文化中心等均可报名参加。
三、比赛项目:
1、参赛舞种:民族民间舞、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街舞、踢踏舞、艺术国标舞以及其它舞台新型舞种均可参赛。
2、参赛作品组别:分专业组和非专业组两大类;专业组分青年组和少年组;非专业组分中老年组、青少年组和少儿组。
3、参赛作品形式:以原创作品为主,专业组舞蹈形式设单、双、三和群舞,非专业组只设群舞形式;参赛作品单、双、三时长不超过6分钟,群舞时长不超过7分钟。
四、初选办法:
1、本次大赛聘请首都舞蹈界专家组成评委会,6月17日至21日对报
名参赛作品采取集中审视光盘进行初选,根据报名作品总数淘汰百分比数量,入围决赛作品在北京舞协网站和北京舞协微信公众号公示。
五、奖项设置
评奖按各组别进行综合评定,不分舞种,奖项为:
1、创作奖:按比赛组别各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学演、改编作品不设创作奖)
2、表演奖:按比赛组别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3、园丁奖:由评委会评定。
4、组织奖: 授予组织得力、参赛作品质量高、成绩突出的单位。
5、特别奖、作曲、服装设计等奖项视实际赛况由评委会评定。
6、指导老师奖:随同本作品表演奖等次。
7、奖项比例: 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40%,优秀奖30%。
8、作品金奖:在以上奖项基础上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舞蹈艺术水平的全面提高,推出精品力作,推出优秀人才,本次大赛特别增加了作品金奖,给予适当的资金奖励,以资鼓励那些体现时代精神、北京特色、首都水准的优秀作品。作品金奖从一个作品同时获得创作一等奖和表演一等奖中评选,作品金奖比例2%。
六、报名时间和方法: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5日至6月12日 (周一至周五9: 30 —17:00)。6月12日后报名作品不予受理。
2、报名方法:填写完整的报名表于6月12日前用电子邮件发送邮箱 bjwdds311@126.com,另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连同作品光盘(或U盘)一同报送至北京舞协。光盘格式要求:DVD\VCD均可,同一个单位报名作品也可用一张光盘。报名表可登陆 点击舞蹈栏目进入北京舞蹈家协会网站下载
3、报名地点: 西城区前门西大街95号(地铁和平门站A出口)
北京文联大楼北京舞协517、516室 邮编:100031
联系人: 范堡斐 苏文静
联系电话:010--66048453 010--66230194
4、决赛时间:2017年7月10日至17日
决赛地点:北京天桥剧场
七、注意事项:
1、本届大赛不收报名费。
2、业余组参赛人员年龄不超过70岁, 65岁以上进入决赛人员须提交
健康证明。(由各报名参赛队负责)
3、我方提供舞台基本设备(包括灯光、舞美和音响),特殊道具及参赛节目音乐带由参赛者自备。
4、凡参赛作品,应确保没有版权纠纷,音像制作和播出发行权属主办方所有。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北京舞蹈家协会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