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会员:
第九届北京市文学艺术奖评选工作已正式启动,遵照北京市文联《关于开展第九届北京市文学艺术奖(其他艺术类作品)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请有意愿参加评选的老师于3月12日中午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我会(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jwx602@126.com申报表纸质版、参评作品的录像DVD光盘或U盘寄送至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95号市文联舞协,联系人:苏文静,电话:66230194;66230193)
注:您可在2476524015@qq.com邮箱中下载报名表电子版,密码:bjwx123456
通知原文如下:
北京曲艺家协会、舞蹈家协会、杂技家协会、书法家协会、美术家协会、摄影家协会、民间文艺家协会及相关艺术门类从业人员: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动首都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北京市加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京办发〔2012〕3号)及《北京市文学艺术奖评选办法》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启动第九届北京市文学艺术奖评选工作。现依据《第九届北京市文学艺术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京宣发[2020]6号),北京市文联制定《关于开展第九届北京市文学艺术奖(其他艺术类作品)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上的使命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把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代表全国文化中心文学创作生产最高成就和水平,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喜爱的优秀其他艺术类作品评选出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二、评奖范围、奖项设置及参评条件
(一)评奖范围
本届北京市文学艺术奖只评选作品。其他艺术类参评作品包括曲艺、舞蹈、杂技、书法、美术、摄影、民间艺术等7个艺术门类作品。参评作品须为2015年11月16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演出、发表、出版的新作品。
(二)奖项设置
本届北京市文学艺术奖评选其他艺术类优秀作品3部。
(三)参评条件
1、市属文艺单位和相关艺术门类从业人员创作的曲艺、舞蹈、杂技、书法、美术、摄影、民间艺术等文艺作品。
2、作品具有较强的思想性和艺术感染力,体现时代特征,富有创造性,且制作精良,在社会上产生良好的反响。
三、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申报渠道
本着“便捷申报、统一管理”原则,北京曲艺家协会、舞蹈家协会、杂技家协会、书法家协会、美术家协会、摄影家协会、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通过所属协会进行材料申报;非以上协会会员,通过市文联组联部进行材料申报。
(二)申报数量
各文艺家协会初评后,申报不超过2件作品。
四、工作纪律
申报作品必须按通知要求,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如发现申报作品存在违反评奖要求、虚报材料的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凡发现获奖作品有伪造材料、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者,由市委宣传部和市人力社保局核实,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撤销其所获奖项、收回获奖证书及奖牌和奖金。
五、评奖程序
1、2020年3月18日前,专项评委会办公室将参评作品名单、专家库人员名单(简历)报总评委会办公室。总评委会办公室将参评作品名单在千龙网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2、2020年4月8日前,专项评委会办公室组织完成评选工作。
3、2020年4月10日前,在总评委会办公室的指导、协调下,专项评委会办公室评出入选作品,完成评选情况报告,报总评委会审定。
北京市文联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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