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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五届北京国际标准舞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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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舞蹈家协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7-11

        北京国际标准舞大赛是2003年由北京市文联创办的融专业性和群众性于一体的国标舞赛事活动,每两年一届,历时十年。此项活动深受国标舞专业人士和广大群众喜爱,已形成北京乃至全国的品牌赛事,为首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国梦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庆祝新中国成立65周年,丰富和活跃全市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活品位及艺术素养,更好地宣传和弘扬中国梦,为国标舞专业人才搭建展示才华、走向成功的舞台,为业余舞蹈爱好者提供学习、交流和提高的机会,用实际行动向建国65周年献礼,北京市文联将举办“第五届北京国际标准舞大赛”。

  一、大赛名称 第五届北京国际标准舞大赛

  二、比赛时间 2014年11月8日(星期六)

  三、比赛地点 北京顺义牛栏山一中体育馆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北京舞蹈家协会
         北京市顺义区文化委员会
         北京市顺义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执行单位:北京市顺义区舞蹈家协会

    协办单位:北京市16个区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央民族大学舞蹈学院 
         北京舞蹈学院
         北京体育大学 
         北京国标舞学院
         北京职业艺术学院

  为确保大赛顺利进行,由主办、承办和执行单位联合组成大赛组委会,赛事的组织工作在组委会领导下进行,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下设报名组、宣传组、执行组等多个机构。

  组委会成员

    主 任:陈启刚 党组书记
        卢映川 中共北京市顺义区委副书记、区长
        陈维亚 北京舞蹈家协会主席

    副主任:刚 杰 党组副书记
        张光一 党组副书记
        于庆峰 中共北京市顺义区委常委、副区长
        肖承继 中共北京市顺义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委 员:夏细村 办公室主任
        陈卫东 组联部主任
        王 颖 北京市顺义区文化委员会主任
        张中茂 北京市顺义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
        李成福 北京舞蹈家协会副秘书长
        云 光 北京舞蹈家协会理事
        杨 华 北京舞蹈家协会理事
        孟云会 北京市顺义区文联副主席、秘书长
        王玉玺 北京市顺义区文联副主席、舞蹈家协会主席
        北京市16区县文联主席

  办公室

    主 任:李成福 北京舞蹈家协会副秘书长
        王玉玺 北京市顺义区文联副主席、舞蹈家协会主席

    副主任:吕顺河 北京市顺义区文联副主席
        杨 华 北京舞协理事、顺义区舞蹈家协会副主席
        赵明华 北京舞协会员、顺义区舞蹈家协会副主席

  五、评判机构:

  本次大赛将根据报名和比赛分组情况制定详细的评判标准和评判规则,由组委会聘请国内舞蹈界的艺术家、教育家和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次大赛的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会设评审长一名,评审员若干名。

  为了维护比赛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赛事的“公开、公平、公正”,组委会将设置仲裁委员会并确定两名仲裁主任,同时聘请公证人员对大赛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

  六、评判标准:1、基本技术的运用  2、舞种特征的诠释
         3、音乐韵律的表现  4、舞蹈编排的优劣
         5、临场发挥的效果

  七、组别设置:

  区县组

  专业院校组

  八、比赛程序:

  1、比赛分开幕式、初赛、复赛、半决赛、决赛、颁奖、闭幕式。

  2、业余组以16区县为单位统一选拔推荐,专业组以院校为单位选拔推荐。

  九、奖项设置:

  奖励各组别比赛前六名,分别颁发奖杯、证书和获奖者排练补助,为组织优秀的区县和团队颁发优秀组织奖奖牌。

  十、报名办法及要求: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9月30日前

  2、参赛选手须到各区县或学院免费报名,由区县和学院统一报大赛组委会报名组(顺义区文联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王玉玺 13701079737
           吕顺河 13811377936
           杨 华 13601202187

    报 名 邮 箱:whwlv@163.com

  3、凡是国际标准舞、体育舞蹈、社交舞爱好者均可报名。

  4、报名选手要求身体健康,适合此项运动。

  5、报名时需提供参赛选手的身份证复印件以甄别资格。

  6、按国际惯例,高组别选手不得参加低组别比赛,年龄组选手更换舞伴者以年龄大者为准。

  7、每对选手只允许报一个组别。

  8、参赛选手不得伪造年龄证明、不得冒名顶替参赛,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9、参赛选手自行办理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如有心脏病等重大疾病或身体不适者禁止参加比赛。如因参赛选手个人身体不适而发生意外责任,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

  10、参赛选手不足12对的组别直接进入半决赛,不足三对选手将合并组别或升组。

  十一、注意事项:

  1、为了保证大赛的顺利进行,各区县文联和院校需安排专人领队,各领队请于2014年11月8日上午7:00带领参赛选手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领队会。

  2、本竞赛规程的补充、修改、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如有变更或未尽事宜,请及时关注大赛公告或补充通知。关注北京市文联官方网站最新公告。
 


                
2014年9月10日


附:第五届北京国标舞大赛报名表.doc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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