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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文艺评论家协会主席团学习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指导意见》学习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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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京艺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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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27

  近日,中央宣传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文艺评论界引发热烈反响。北京文艺评论家协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协会会员深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现编发北京评协主席团学习《意见》的认识体会,以供广大文艺评论工作者交流。

  (副主席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一川
(北京评协主席,北京师范大学文艺学研究中心主任、文学院教授)

  中央宣传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意见》,深刻地阐明了新时代文艺评论的指导思想、方针和使命等根本问题,对文艺评论的方向盘、标准、核心及组织保障等系列问题作了系统论述,十分重要和及时。新时代中国文艺评论工作需要按照《意见》要求,统一思想,迅速行动,加强建设,使得文艺评论真正成为中国文艺事业繁荣发展的助推与保障力量。面对当前文艺界中出现的时尚、商业和市场等特点和浮躁现象,恰恰需要发扬“批评精神”,传承古典文艺批评的“美刺”、“疾虚妄”等传统,借鉴现代文艺批评的“真善美”、“不盲从”等“批评精神”,着力发现和深入阐发文艺作品中蕴含的新的人生真理,明确揭示当前文艺活动中暴露出来的假恶丑痼疾和媚俗歪风,为真正树立“褒优贬劣,激浊扬清”的批评风尚、营造文艺评论的良好氛围而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作为北京文艺评论家协会的一员,需要紧密团结中青年文艺评论工作者,共同为新时代首都文艺评论的新发展而努力。


许锐
(北京评协副主席,北京舞蹈学院副院长、教授)

  《意见》的出台适逢其时,其重大意义一是在于确立了文艺评论工作相对独立的发展空间。《意见》指出要发挥文艺评论“价值引导、精神引领、审美启迪作用”,这彰显文艺评论不是文艺创作的“附庸”,而是具有自身独立的地位与价值。文艺评论与文艺作品相辅相成,共同支撑社会主义文艺的健康繁荣。二是在于更加明确的指出了加强文艺评论工作的方向和路径,具有针对性与操作性。发扬艺术民主、构建中国特色评论话语等提法兼具创新性与前瞻性,发人深思;线上线下协同、反对刷分控评、纳入科研评价体系等提法既落地又提气,一针见血。相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的《意见》的出台,必将激发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巨大潜力。


张清华
(北京评协副主席,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副院长、教授,国际写作中心执行主任)

  从专业的角度,《意见》明确了方向。如何让好的文艺批评主张变成好的生动活泼的现实,就要“发扬艺术民主、学术民主,尊重艺术规律,尊重审美差异”,以建设性的态度来开展工作,要“把政治性、艺术性、社会反映、市场认可统一起来”。这是一个全要素的考量,要求广大评论工作者们既要以学术研究为根基,同时又要将学术判断与读者群众的要求结合起来,更多把“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优秀作品”推介给群众;同时也要求评论工作者用更生动活泼的方式、更形象易懂的语言来表达立场观点。《意见》的出台,堪称非常及时和必要,对激活文艺批评工作者的创造力,活跃文艺评论工作、推动新时代的文艺创造,为读者提供更好的精神食粮,都有重要作用。


邵燕君
(北京评协副主席,北京大学中文系长聘制教授、研究员)

  《意见》指出,“严肃客观评价作品,坚持从作品出发,提高文艺评论的专业性和说服力,把更多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优秀作品推介给读者,抵制阿谀奉承、庸俗吹捧的评论,反对刷分控评等不良现象”,我认为是非常有意义的,将对平衡文学批评生态系统起到重要作用。当前文学批评出现严重的信用危机已经是一个有目共睹的事实。要挽救这一危机,我以为有两点非常重要,一个是发扬直言精神,一个是强调专业品格。所谓“直言”,是指一种批评的态度和品格,好处说好,坏处说坏;专业品格就是要“以理立论,以理服人”。 多年来学术界一直是重研究轻批评,即使是文本解读也往往是肢解作品,以之作为某种理论的注脚。这种大而无当、隔靴搔痒的批评,实际上早被作家和读者拒绝,沦为“自说自话”。与此同时,一些“学者”却以专家身份成为“文学表扬家”,造成阿谀奉承、庸俗吹捧的不良生态。为了文学批评的健康发展,在敦促“直言者”加强专业品格的同时,在“学院派”中倡导“介入性”和“直言精神”也同样重要。


岳永逸
(北京评协副主席、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

  《意见》要求,建立线上线下文艺评论引导协同工作机制,建强文艺评论阵地,营造积极健康评论生态。“健康”的评论生态应该是好处说好、不足处说不足的“正常生态”。这就要求广大文艺评论工作者“以理立论、以理服人”,继承和发扬古代文艺批评理论中的优秀遗产,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文艺理论和评论话语体系。对于民间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也应通过学术的争鸣,进行建设性的理解和阐释,推动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焕发时代活力。


周海宏
(北京评协副主席,中央音乐学院教授)

  五部门联合印发《意见》,作为新时期文艺评论工作纲领性指导文件,具有“顶层设计”的高度。文件对一些重大理论问题给出了高屋建瓴的阐述,对一些复杂的理论问题,给出了全面、精准的表述。从理论到实践让文艺评论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既找准了当前文艺舆论现状中存在的问题,又向文艺评论工作者提出了具体的意见与建议,还在机制建设上提出了发展高水平文艺评论工作的蓝图。这是一个看问题准、抓方向实的文件,需要每一个文艺评论工作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努力践行。


胡智锋
(北京评协副主席,北京电影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教授)

  中宣部等五部门共同发布的《意见》对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具有独特的重要性、建设性和针对性。

  首先是重要性。作为五部门共同发布的关于文艺评论专项的指导意见,其规格之高是空前的。不论是对内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还是对外建构和引领人类共同价值,《意见》都彰显出文艺评论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重要地位,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其次是建设性。《意见》对于新时代文艺评论的发力点和立足点,以及目标、任务、功能、价值等做了全面、完整且系统的阐述,同时也为新时代文艺评论的发展与繁荣指明了方向,确定了新时代文艺评论的基本的定位。因此,该文件具有非常独特的建设性。

  最后是针对性。《意见》对于当前文艺评论工作中出现的诸如唯“流量”“资本”马首是瞻等不良倾向进行了深入的剖析。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广大网民和受众对于文艺作品的理解和解读,给百姓审美观、价值观的正确建构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意见》中特别提出“剜烂苹果”这样接地气的说法,其针对性是显而易见的。


徐秋
(北京评协副主席,中国文联中国杂技艺术中心原副主任,《杂技与魔术》杂志原副主编)

  近日,中央宣传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意见》,为文艺评论工作的健康发展再次注入强劲动力。作为评论工作者,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对标各项要求,查找短板与不足,把工作进一步做细做实。《意见》指出“改进评论文风,多出文质兼美的文艺评论”,我认为很有针对性。评论是联系文艺创作者和欣赏者的桥梁,创作者与欣赏者虽然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不满足于自媒体等浅层次评说、对专业权威人士的意见寄予厚望,但他们一般不熟悉过于理论形态的思路和表达,常因无法理解而少有收获,我以为这种情况十分可惜。专业权威人士还要在表达的大众化、通俗化上下一些功夫,写人们读得懂、听得进、有共鸣的文艺评论,把写与读之间的尊重与诚意建立起来,打通引导舆论、市场、大众的最后一公里。


唐东平
(北京评协副主席,北京电影学院摄影学院教授)

  根据《意见》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总体要求,作为北京评协主席团成员,更要在实际工作中“把好文艺评论方向盘”,坚持文艺评论的正确方向导向。在摄影创作日渐资本化、庸俗化、娱乐化与同质化的当下,尤其要注重“不为低俗庸俗媚俗作品和泛娱乐化等推波助澜”,坚决抵制“物欲主义”和“享乐主义”的庸俗审美,不断倡导严肃、健康、良善、向上、有高度、有深度和有温度的摄影艺术创作。在守正中创新,在继承中开拓,尽快建设完善真正属于我们自己的艺术评论话语体系。而在具体的评论活动的开展中,如何进一步减少浮夸的捧场与表扬,多一些真诚的分析与批评,从而真正改善评论的风气,将是我们所面临的迫切任务。


陶庆梅
(北京评协副主席,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

  五部门联合印发的《意见》是新时代关于文艺评论的全面的指导意见。《意见》不仅对于推进具体文艺评论工作做了细致的部署,还从更高的理论高度提出要“构建中国特色评论话语”。

  这就要求我们评论工作者,不仅要针对文艺作品、文艺现象展开及时的文艺评论工作,还要善于从具体的文艺作品与文艺现象出发,对于当前文艺发展的一些趋势性的美学问题,做出具有理论高度的判断。这尤其要求我们,在对文艺美学展开分析的过程中,不能简单用西方的理论视角去理解中国当代文艺作品,而是要深入中国当代文艺作品在美学上与中国传统的气息相通之处,寻找新的理论语言,建构中国特色的文艺理论体系。


曹庆晖
(北京评协副主席,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教授)

  五部门联合印发的《意见》是中国共产党在建党百年之际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向全国文艺评论工作者发出的新时代动员令。《意见》全面准确、切中核心。《意见》提出的构建中国特色评论话语,对当前文艺评论建设极具现实指导意义。如何在视野开放、思想活跃的前提下,真正敏感于大方向和真问题,秉持实事求是原则,立足科学研究方法,发出严肃活泼、与时俱进的评论之声,是文艺评论工作者应该认真面对和思考的,也应该为之付出积极的努力。


蒋慧明
(北京评协副主席,中国艺术研究院曲艺研究所副研究员)

  “评者,论也。”一篇优秀的文艺评论,不拘长短,亦可视之为独立的创作,或举一反三,或切中肯綮,能够与人以回味和启迪。

  《意见》明确指出了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要“发挥价值引导、精神引领、审美启迪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文艺健康繁荣发展”。这正是优秀文艺评论作品的首要目标,亦是评论者必须时刻谨记的首要信条。

  我认为,优秀的文艺评论,应该是:观点清晰明确,态度客观公正,表达深入浅出,有的放矢,从实求知,既不“捧杀”亦不“棒杀”。其中,真知灼见应是必备,而价值引领则是必须。唯此,方能深度发掘文艺创作的亮点与精华,有效提升受众的审美鉴赏水平,从而发挥二者之间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合力。


虞晓勇
(北京评协副主席,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书法系系主任、教授)

  《意见》对推动新时期文艺评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意见》高屋建瓴地指出了新时期文艺评论的站位、导向、理路与方式,有政治高度、理论深度,又能从当下的文艺评论实际工作情况出发,提出严肃的禁忌与温度的关怀。给我印象深刻的观点有三。其一,政治站位不可动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二为”方向、“双百”方针是我们从事文艺评论工作的指南针,要坚持文艺评论的专业性与严肃性,要开展文艺评论之评论。其二,要构建新时代有中国特色的文艺评论话语,必须深入解读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要批判借鉴现代西方文艺理论,不套用西方理论剪裁中国人的审美。其三,要充分利用多种舆论阵地,开展有高度、有温度、接地气的文艺批评,让文艺批评成为新时代百姓生活中的“晚报必读”。


赖洪波
(北京评协驻会副主席、秘书长)

  《意见》明确指出了文艺评论要发挥价值引导、精神引领、审美启迪的重要作用,切准了当前文艺评论脉象,大大提升了对文艺评论工作的规律性认识,为开展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北京是全国文化中心,做好首都文艺评论工作是建设北京文艺发展高地的内在要求,对繁荣发展首都社会主义文艺事业、推动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北京评协有责任、有义务在加强和改进文艺评论上下功夫、出实招,绘就新时代首都文艺评论崭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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