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关闭本页]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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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 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京办发〔2002〕22号)精神,设立 。 是中共北京市委领导的由全市各文艺家协会、各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市属的市属各区(局)、产(行)业文学艺术联合会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家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文艺家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负责对所属各文艺家协会的联络、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各区、县及市属的产业文联的联络、协调、服务和业务指导工作;团结全市文学艺术家和文艺工作者,反映和听取文艺界的情况和意见。

  2.组织召开北京市文学艺术界代表大会、理事会和主席团会议。

  3.组织团体会员的文艺创作和评论、学术交流、人才培训和调研工作,推动文艺理论研究和评论工作的开展;组织召开全市文联系统的学术研讨会议。

  4.负责市文联系统优秀创作、表演等文艺奖项的表彰奖励和推荐工作,推动文学艺术的思想水平和艺术质量的提高。

  5.兴办为文艺事业发展服务的文化产业,负责所属文艺报刊社和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所属文化艺术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

  6.协同有关部门组织中外文艺界的国际、国内文化交流活动,开展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文化交流。

  7.依法维护团体会员的文学艺术家及文艺工作者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8.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6个部室和机关党委(工会、党建工作部)、13个艺术门类协会;下设4个事业单位,包括北京市文艺家服务中心、北京市文艺研究与网络文艺发展中心、北京文学期刊中心、北京老舍文学院。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行政编制78人,实有人数75人;事业编制90人,实有人数67人;其他聘用人员20人。离退休人员134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131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预算20191.12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8926.90万元增加1264.22万元,增长6.68%。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文联创作展示空间优化二期等项目,相应收入增加。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8812.76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812.7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155.0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5.事业收入150.0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9.其他收入5.00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1223.36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1223.36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20191.12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8926.90万元增加1264.22万元,增长6.68%。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文联创作展示空间优化二期等项目,相应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6568.2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2.53%,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6419.00万元增加149.29万元,增长2.33%。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13622.83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2507.90万元增加1114.93万元,增长8.91%。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 本级和北京老舍文学院、北京市文艺家服务中心、北京市文艺研究与网络文艺发展中心3个所属事业单位,其他所属单位2023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18.26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减少59.9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74.21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48.88万元减少74.67万元,主要原因:调整出国项目安排,减少出国项目数。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布鲁塞尔参加国际舞台美术展览。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2.75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2.91万元减少0.16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41.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数16.80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16.80万元,主要原因:原有车辆达到报废年限,更新购置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24.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12.2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5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4.50万元,其他支出3.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26.40万元减少1.90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729.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5.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212.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161.6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年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3692.85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3年 本级1家参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19.05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 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94个,占本部门本年预算项目94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2399.47万元,占本部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底, 共有车辆11台,共计217.77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共计0.0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共计0.0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 2023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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